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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看了一本吳若權的書
對書中某一個關於愛的思想,印象深刻!
他說,愛一個人,絕不是只能愛著對方
而是,兩個人要愛上同一件事物!


我想想也對,這不僅是套用在情人之間,也能套用在朋友之間…
如果我們口口聲聲說著我愛你、你愛他、他愛她
這樣就夠了嗎?
我覺得仍是不夠的!
沒有共同點的兩人,空有愛情,也不能夠持久永遠的!
如果兩個人可以有共同喜愛的事物一起分享,那會為彼此的感情增溫。
這就是愛,不能只愛對方的原因所在。


與所有人分享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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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飛翔の雲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